关于组织“卓越工程师创新项目”结题及年度进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9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2〕31号)、学校科研院的有关安排,现组织“卓越工程师创新项目”结题和年度进展检查工作。其中I类(硕士)项目开展结题检查,II类(博士)项目开展年度进展检查,检查工作由卓越工程师学院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一、材料填报及相关流程

1.12月25日前,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模板已发送至项目负责人校内邮箱),并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申请项目结题/项目年度进展,提交关联论文、专利及科技奖励等项目培育成果。

2.12月27日前,各学院在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通知学生登录系统打印《培育成果数据统计表》。

3.12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及培育成果数据统计表纸质版提交至学院,材料双面打印,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年度进展材料一式两份。

4.1月2日前,学院对项目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至卓越工程师学院(逸夫教学楼东812办公室)。

5.1月8日前,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项目结题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6.1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年度进展报告扫描成PDF文件在系统中上传。

7.1月12日前,学院根据检查结果在系统中完成审批。

二、注意事项

1.项目年度进展检查和结题验收将依据项目组成员所有产出研究成果进行绩效评价。

2.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培育的研究成果仅能用于一个项目的年度进展和结题,不可重复计算和使用。

3.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时,均应在第一位置处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批准号。

 

联系人:卓越工程师学院 莫德莹 51684710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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